日本的政府結構 日本與英國同為君主立憲制,行政區劃分為:一都(東京都)一道(北海道)二府(京都、大阪)及四十七個縣,縣底下再劃分為市町村。皇室不具有行政權,政權交由內閣首相管理,機構則實施「1府12省廳」體制。包含:內閣府、總務省、法務省、外務省、財務省、文部科學省、厚生勞動省、農林水產省、經濟產業省、國土交通省、環境省、防衛省和警察廳。 日本政府機構與台灣機構的對應名稱 台灣環境保署-環境省 台灣警察局-警察廳 台灣觀光局-觀光局 台灣外交部-外務省 台灣勞健保局- 厚生勞動省 台灣法務部-法務省 台灣財務部-財務省 中央院-文部科學省 經濟部- 經濟產業省 農委會漁業署-農林水產省 海岸巡防署- 國土交通省 國防部-防衛省